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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ux下mv命令

Posted on | 7月 17, 2011 | No Comments

mv命令

 

用户可以使用mv命令来为文件或目录改名或将文件由一个目录移入另一个目录中。该命令如同DOS下的ren和move的组合。

 

语法:mv [选项] 源文件或目录 目标文件或目录

 

说明:视mv命令中第二个参数类型的不同(是目标文件还是目标目录),mv命令将文件重命名或将其移至一个新的目录中。当第二个参数类型是文件 时,mv命令完成文件重命名,此时,源文件只能有一个(也可以是源目录名),它将所给的源文件或目录重命名为给定的目标文件名。当第二个参数是已存在的目 录名称时,源文件或目录参数可以有多个,mv命令将各参数指定的源文件均移至目标目录中。在跨文件系统移动文件时,mv先拷贝,再将原有文件删除,而链至 该文件的链接也将丢失。

 

命令中各选项的含义为:

 

– I 交互方式操作。如果mv操作将导致对已存在的目标文件的覆盖,此时系统询问是否重写,要求用户回答y或n,这样可以避免误覆盖文件。

 

– f 禁止交互操作。在mv操作要覆盖某已有的目标文件时不给任何指示,指定此选项后,i选项将不再起作用。

 

如果所给目标文件(不是目录)已存在,此时该文件的内容将被新文件覆盖。为防止用户在不经意的情况下用mv命令破坏另一个文件,建议用户在使用mv命令移动文件时,最好使用i选项。

 

需要注意的是,mv与cp的结果不同。mv好象文件“搬家”,文件个数并末增加,而cp对文件进行复制,文件个数增加了。

 

例1:将/usr/xu中的所有文件移到当前目录(用“.”表示)中:

 

$ mv /usr/xu/ * .

 

例2:将文件wch.txt重命名为wjz.doc

 

$ mv wch.txt wjz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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